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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新闻界评出“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事件”

1998-03-16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(记者赵鹏)为配合今年“3·15”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,发挥舆论监督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,首都十家新闻单位近日联合评出1997年以来发生的“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事件”。

这十大事件是:山西朔州特大假酒中毒事件;北京卡式炉爆炸少女毁容事件;内蒙古邓成和长话费事件;福建邱建东“一块一”话费加倍索赔事件;浙江常山县商品房倒塌事件;河南鹤壁市一商家非法搜查6少女事件;北京市一医疗事故被判赔偿患者26万元事件;云南劣质饲料切碎机伤人事件;上海、北京水货手机走私贩私事件;伪称意大利名牌“皮仙娜”事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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